官方回应未开通网约车城市何时能上线服务

张海代表关于优化城市交通营商环境开通锦州市便民网约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网约车落地工作开展情况

(一)《锦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修改情况

自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等七部门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以来,我市积极研读上级文件精神,借鉴省内其它城市经验做法,紧密结合锦州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市政府于2017年6月8日、15日分别印发了《锦州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锦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标志着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工作的全面展开。《细则》有效期为5年,至2022年6月8日有效期满,失去法律效力。在2022年5月,我局就着手组织对《细则》进行修改,并上报市政府审核。2023年3月,又根据交通运输规章修改等原因,再次对《细则》进行修改并报请市政府审议。今年,我局又将《细则》的修改工作作为重大决策上报市政府,目前正待市政府会议审核通过。

(二)锦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审批推进情况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审批程序:2022年以前,按照《细则》规定,市审批局负责受理和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平台公司),再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部门配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人员》。2022年2月因机构改革,市审批局与市营商局合并,审批事项和人员划转原单位,目前,审批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
  2.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审批推进情况:2017年,市审批局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713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本着“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维护行业稳定。先后2次以10万元价格招标稳评机构,但均因价格过低而流标。市交通运输局也先后三次到省内各市调研网约车的发展情况,并积极与市审批局沟通,提出了多项有序、适度发展公司的建议和意见。特别是2019年10月,在市政府的同意下,我局又主动与多家稳评机构进行沟通,稳评公司进行市场摸底后,都因出租汽车经营者对发展网约车抵触情绪较大,无法达到稳评级别而放弃。之后因疫情原因,经请示市政府同意,认为疫情期间不适合开展此项工作。今年,我局加大了推进力度,对《细则》进行了修改,先后5次深入出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宣传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工作,并制作了调查问卷,为后期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我市发展网约车的工作措施

在推进《细则》修改印发的同时,我局也着手开展了网约车落地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借鉴国内、省内发展网约车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下一步我市发展网约车将按照“有序投放、初探市场、少量进入、减少矛盾”的原则推进。

(一)政府特许市内有资质的国企公司开展网约车服务

建议市政府特许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约车经营资质,开展网约车服务。

  1. 市公交公司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的基本情况:2020年,市公交公司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国家级网约车服务平台资质审核,于2021年4月25日通过了交通运输部“国家级”网约车服务平台全部测试,6月8日批准了上线服务能力认定。该系统为一站式多元化出行平台,基于云计算与技术相结合,具备一键报警、紧急求助、行程分享、实时定位等安全模块,拥有快车、专车、出租车、代驾、、城际专线、接送机、顺路载货等信息功能,具备网约车、共享单车服务平台和运营能力,为我市预约出租车发展提供了信息平台和运营保障。
  2. 特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资质服务的范围及模式:特许市公交公司申请的网约车服务平台采取公车公营的经营模式,具体经营范围:一是全市4018台(包括开发区)巡游出租汽车采取巡游出租汽车+网约模式;二是公交公司现有30台租赁的7座商务车,采取租赁+网约模式,视情况增加;三是视情况发展小规模的网约车。按照“有序投放、初探市场、少量进入、减少矛盾”的原则和中等城市不超过10%的比例,先期控制在200-300台以内,视发展情况有序可控增加,以解决锦州市没有网约车的问题。

(二)政府审批有资质的网约平台公司开展网约车服务

建议市政府审批部门在有意向的网约平台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开展网约车服务。一是控制网约平台公司数量。审批平台公司宜少不宜多,选择国内排名靠前的企业为宜,建议选择2-3家公司。二是控制网约车数量。按照“有序投放、初探市场、少量进入、减少矛盾”的原则和中等城市不超过10%的比例,先期控制在200台以内,视发展情况有序可控增加。三是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发展网约车属于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要求,必须做好社会风险评估。为维护客运出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市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准入管理,对拥有“黑网约车”的平台,在其没有彻底清网前,不予审批;对“以租代购”的空壳平台公司不予审批。四是加强引导和管控。加强网约车落地后的宣传引导,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和法律支撑,预见可能发生的矛盾后果,制定管控预案,及时化解矛盾,建议市公安局跟进推进过程中的事态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制止出租汽车业者过度反应。

目前,在我局的推动下,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待市发改委运价调整完成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收入提升,行业稳定,我局将稳步推进网约车落地工作。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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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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