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过去一周。
21号下午,滴滴出行发布关于《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说明,对“意见稿”提出了3点修改意见:
一是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作为社会化力量补充,有效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帮助解决了打车难问题。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让百姓重新面临打车难的问题。
二是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的方式管理网约专车,改变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为人员、车辆发放牌照,允许各地对专车采取数量和价格管控,并在全国各地申请行政许可的意见。
三是建议为地方探索网约专车发展和管理留空间,希望相关部门鼓励和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车辆性质、平台、人员和车辆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发挥先行先试的灵活性,做差别化探索和各种有益尝试。
这个社会的公平性在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回报,实现梦想,而政府要做的,只是搭好平台,引导发展,而不是扼杀发展。
未来是我们的,未来永远属于人民!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