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网约车司机接单时猝死!平台:没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

当前,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刻不容缓!

令人痛心!又一个猝死了。
平台说,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工伤。
“咱们和师傅之间签署的是承揽服务关系,它是属于合同范畴,严格意义上来说就不是劳务(关系)。”
这样的结论对于猝死司机的家属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人是在送客途中出的事,为什么不能算因工身亡?
5月4日,云南昆明,42岁的网约车司机夏师傅如常吃了早饭后出车,没想到在中午12点左右,他正在送乘客的途中,突然感到身体不适。
当即,夏师傅把车停靠在了路边。见他陷入昏迷,乘客赶紧拨打了120。然而不幸的是,夏师傅最终没有抢救过来,于当日下午15点猝死身亡。
人没了,留下悲痛的家人。
他们不理解,这都不算工伤,那算什么?
网约车司机每天长时间工作,服从平台的管理,遵守平台的各种制度,任由平台的分配。如果没有司机的劳动,平台何来收益?
难道,这样明显的劳动事实,仅仅因为所谓签的协议,就可以抹杀劳动关系吗?
近年来,网约车司机的职业伤害事件频频发生。
要避免悲剧不断发生,建立健全属于网约车司机的工伤保障真的刻不容缓!

目前已经有地方在试点。去年7月,浙江衢州市出台了《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成为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制度的城市之一。

这个《试行办法》为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职业量身打造了一套职业伤害保障模式,其中规定,各新业态企业可为从业者单独缴纳工伤

如果发生事故伤害时,由派单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试点,是根据企业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平台不想给交工伤保险,从业者还是毫无保障。

任何一个劳动者都理应得到劳动保障。
时至今日,网约车司机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仍缺少必要的保障。
网约车司机工作期间出了事,算不算工伤?平台有没有责任?他们的家人能不能得到赔偿和补助?谁来为他们兜底?这些还需要我们继续呼吁和争取!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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